函雨路立交桥的那次冲突可算我见过的闹得最大的事儿了。而那次之后,百沙街一代的黑道应该可以用百废待兴来形容。张革、李连杰、恭仲华也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住在医院里,下边那些兄弟也受伤的受伤,被抓的被抓,我们的财路应该李连杰的挂彩也暂时少了一条,我们也随之清闲了不少。
事后,因为李朝平时待人和气,所以他回到朝元门上学时也并没有人找他麻烦。我也继续着我朝八晚五的生活,那几天跟外面的人接触少了,连以前天天在学校门口的恭仲华也没再见到,加上跟那些问我问题的同学越来越熟悉,偶尔觉得自己仿佛又变回了一个普普通通,顶着压力在书海中挣扎的学生。
一天下午,当我走出学大门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野之中。他慢慢的骑车向我靠了过来。
“嘿,终于出来啦。”声音朝气蓬勃。是谭夏。
“哈,是你,你怎么有兴致回来看看?”虽然谭夏的家离我家挺近,不过长期不回家的我自从初中毕业以后也就没再见到过他了。而今天,再次看见过去的朋友,自然是高兴了,又让我想起了那些一起彪车回家的日子。
“当然是找你有些事儿。”他笑呵呵的说道。书呆子就是书呆子,倘若换作是那什么郝诚唐卿李连杰恭仲华,一定会先客气的说“好久不见了,来看看你啊”之类的话。而是谭夏的话,回答就是这么一目了然,仿佛谁帮助他是自己的荣幸似的。
“什么事儿?”
那天,我们二人终于又并肩共同行在这条回家的路上,与过去唯一不同的是我没有骑车,而他也只是推着车,跟着我。
原来他在这个暑假里就已经学完了高中三年的化学课程,现在准备参加化学奥林匹克竞赛,而一旦获奖就有可能保送清华大学。而竞赛是要考实验能力的,这次找我帮忙是希望我借他一些化学实验用的器械或药品供他练习用。
我们一边走一边聊。短短的的两个月,就改变了这么多。在过去,我还挺胸抬头的说我的化学成绩并不一定比他差,稍微努力努力超过他也不是难事,但现在,我们却已经是天壤之别。
那天我把他带到了我的家里。那些已经被尘封的仪器和药品与其放在我家烂掉还不如都送给他呢,说不定此举还为国家培养了一大人才……
“金属镓,这东西好玩,放手心里都能熔化……”我把一瓶镓递给了他,他好奇的捧在手里把玩。
“滴定管,好东西……给你了。”
“嘿。”他傻笑着。
“这个……天平,外面卖五百块,也给你了。”
“哇!”他高兴得叫了起来。
……
像淘宝一样在我家淘了一个多小时,然后又搬了好几趟才把这些宝贝全搬走。他全身大汗淋漓又笑得春风得意,像辛勤劳作的农夫盼到了丰收一般。
一年之后,在酸碱中和滴定的实验里他凭借老道的经验滴出几乎为零的误差,再加上其他几项试验也都非常出色而娴熟的完成,他如愿以偿的得了一等奖。得到这个消息的那天,我几乎可以听到环绕在他身边的掌声,看见围绕在他身旁的鲜花。如果说考上一中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那么这次获奖应该算是他人生中的一个小小的高潮。
同年,我还得到了另一个令人兴奋的消息。一次,向轩和让我教他做叶脉书签,一询问,才知道他打算在牧盈生日的时候送给她做礼物,当然要亲手做的才有意义。后来听他说,生日那天晚上,他站在牧盈的面前严肃的准备了半天,脑子还是空空如野,原本想好的语言全然不知所踪,在牧盈疑惑的追问下才终究冒出一句:“嗯……算了……我没文化,只想说喜欢你。”
也算苦苦的等了三年吧,她终究守得云开见月明。
而这些,都是他们的努力换来的,这一年里,相信他们都在不断的朝自己的目标迈步,而我又在做什么?向着那条歧途不断迈步的我,最终会有个什么结果?我无法想象,但如果真的应验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句话,那也应该算是罪有应得,那老天也算有眼。想到这儿心里也稍微有些怕了,大概警察最大的作用也就是让人恐惧恐惧而已了吧。
我真为他们高兴,并羡慕他们的人生,我又何尝不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够站在领奖台上,以过人的学识赢得他人的认同;我又何尝不希望体味为自己喜欢的人准备生日礼物时的那种温馨与虔诚。不过这一切大概今生也不会降临到我的头上,我只是一个人见人厌的混混,为了生存拼死的劳务命。
天气渐渐转了凉,大家也都陆陆续续的换上了冬装,每天早晨上学的路上已经看不见丹红的旭日,可能旭日也受不了离开被窝的煎熬。大街上除了咬着饼子的学生就只剩下扫大街的阿姨。抬头望望,头顶只有无尽灰暗的天空。
那些日子,全国上下开始实施严打,在我们一带也闹得沸沸扬扬,百沙街的警察们也受了这股风气的影响,我也开始时不时的听说某某进去了,某某跑路了。到最后,连最稳得住阵脚的郝诚也受不住了,说是要出去躲躲,然后带着摆子、张革就不知所踪,留下个秦勇打理着迪吧的生意。不过此举也是可以理解的,那些吃皇粮的警察平时确实懒得管闲事儿,但一旦管起事儿来那还是有两把刷子,加上那唐卿、罗平也都盯着自己,倘若这时候站出来搞些名堂,那就玩完。
抽了个空,李朝把伤愈的李连杰和他下边的一帮小鬼都叫了出来,叮嘱他们歇两天。歇了就等于没钱花了,他们本来还挺不乐意,后来跟他们说这中央下的命令可不是闹着玩,他们才很不情愿的答应。要知道,虽然我们平时很注意限制和他们的接触,收货也都是陈昆在负责,但他们一旦被抓,稍微抽丝剥茧,很容易牵扯到我们。
而几天之后,李朝用江凉的手机接到了一个奇怪的电话。
“喂?”原本除了江凉外,不会有别的人拨打这个手机了,但这次手机来电显示里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号码。他疑惑的接了电话。
“嗯?”电话另一端是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她似乎稍微愣了一下才继续道:“我找江凉。”
“哦,小凉换了号码,号码是……”
“哦,那请问你是谁?”
“我……是小凉的朋友。”
……
“你说打电话来的人是谁?”晚上,李朝原原本本的把事情经过告诉了我。
“这个……”中年妇女,找小凉,既然会追问“你是谁”,那么她和小凉的关系应该很亲密吧。“该不会是她妈吧?”
“是啊,我也怀疑是她妈。”
“那事情就有些复杂了。哪个家长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十六、七岁就带个女婿在身边。”
李朝笑了笑,待笑容冰释,才慢慢问道:“那你猜猜我们最终结果是怎么样。”
“呵,我们终究也只是些小屁孩,能怎么样。”
李朝呆呆的望着一个地方出神,然后慢慢笑道:“她昨天还说要一直跟着我;说要去学做菜,心情好了就做东西给我吃;还说想养只狗,要大麦町,问我答不答应……”
“不错,都知道规划未来了。”
“嗯。”
……
翌日早晨,例行公事似的去学校,然后在门口又碰到了多日不见的恭仲华,他向我问起了最近的贼货生意怎么样。能怎么样呢?李连杰暂时停手了,新疆人那边也因为严打收敛了不少,生意当然不如从前。
“不好混啊。”恭仲华叼着烟,蹲在学校门口的台阶上忽然感叹到。他旁边的几个兄弟有的低着头用树枝在地上无聊的画圈;有的东望望西瞧瞧。“诚哥跑路了。现在抽个烟也只能抽五块的。”
“呵呵。”又敷衍的寒暄了几句,我道别之后向教学楼走去,然后碰到了那为圣贤同学。
“你认识他们?”走进教学楼后,他用眼神向恭仲华的方向指了指。
“呵呵,认识。”
“全校的人对他们印象都不怎么好,你怎么认识他们。”
“说来就话长了。”
“那有空就说说?”
“呵呵,好啊。”
结果,当天下午就有空了。
亏我还是班上的人,连班长联系了本年级的其他班的同学踢足球赛都不知道,上了一节课后,几乎整个教室的人都涌了出去,而我也悠闲的端了个小凳子去窗户边鸟瞰整个操场。不一会儿,教室里就剩了我和那位圣贤同学,他也不下去,端了个凳子坐到我旁边。
“不下去吗?”
“这里不是看得更清楚?”
他只是笑,没有再多说话。这里也许确实看得更清楚,但比起下面,这里就少了一种气氛。看那些参加比赛的同学,有的我甚至还叫不出名字,他们脱掉外套,剩下球服,然后一边三三两两的活动胫骨,一边商量着什么,还时不时的向对方的谋个人身上指指点点。其他人也都干劲十足的笑着闹着,班长安安静静的抱着所有人脱下的衣物,几个男同学大汗淋漓的去抬来了一箱矿泉水。那才是这个年纪该有的朝气啊。
每次看到这种情景,我都会情不自禁的把自己想象成他们其中的一个,要么那些上场踢球的,要么一旁加油助威的,或者那些提矿泉水箱子的,都行。都能感觉到那种因为年轻单纯而无忧无虑的朝气,那种勇往直前的劲头,那是一种多么白痴又多么宝贵的感受……
比赛即将开始,双方球员都站在了中间,我们那个吊儿郎当的体育老师开始抛硬币决定谁先发球。换上球服的向轩和确实比平时更加的英姿飒爽,看台上不知道哪个花痴女生开始喊出无理头口号:“向轩和,进一个,进了一个亲一个!”四周的同学顿时笑成一片。
我高高的坐在上面也因为那句口号笑出声来,而圣贤同学又摆出那副圣贤所特有的幽雅微笑。接下来的几十分钟内是一场激烈的你追我赶,有人把衣服挂在竹竿上像旗子一样的挥舞,颇有气势。
我看着他们,一直在笑,然后只是一瞬间,突然感觉坐在教学楼里的自己和他们距离简直遥远,他们在下面为了荣誉拼搏,而身为同学的我却远远的坐着;他们热血沸腾,我冷冷清清。我为什么笑呢,他们赢了也没有我的功劳,他们输了我也应该不会难过。
我开始趴在窗台上,用手垫着自己的下颚,望着操场、听着叫喊声出神。年轻人的亲和力让我心里莫名其妙的为他们兴奋起来,暗暗的为他们加油。可能我还不够老吧,骨子里应该还有一股傻劲,让我对这种无聊的游戏开始感觉到一丝血脉膨胀。
“喂,有空了吧。”突然,圣贤同学插话道。
“嗯?怎么?”
“上午的问题你还没回答我。”
为什么认识恭仲华。我微微的笑了笑,事情当然还得从刚刚出道的哪天说起了,不知道当他知道我一切做过的事情时会对我投一哪种目光,不过,管他的,姑且吓吓这个没什么喜怒的人玩玩。
一直到下半场,我才向圣贤同学讲完了故事,他大多数时间都是安静的听,偶尔提一两个问题,我也趁机把进半年来的生活一一回忆了一遍。真想不到把短短的几个月的内容讲成故事竟然能花这么大半天的功夫,想必把它编成一部小说肯定非常的不错吧。
然后班长上来了,似乎是来拿什么东西,打开门后诧异的望着我们两个。“你们怎么不下去?”
“上面不是看得更清楚?”我淡淡的说到。
“你们两个老是不合群,这个班很丢你们的脸是不是?”班长凶巴巴的说道。
“不是……”
“下次再看到你们不随大流的话,你们就完了。”
“好,好。”我笑着连声答应。圣贤同学仍然望着窗外笑而不语。
班长这才拿了东西跑出去。
“你不是混黑道的料。”圣贤同学慢慢悠悠的说道。
因为他突如其来的这一句,我诧异的望向他。“为什么?”
“你又没野心又性情温顺……我没见过哪个混混会这么温顺的听班长的话……”圣贤同学一脸肯定的样子。
“呃……是我装的。”
“呵呵。”我冷冷的笑了笑。我不喜欢他那种确定的口吻,仿佛他已经摸清了我的灵魂似的。或许我们这类人总是希望被人了解又害怕被人了解吧,希望被人了解是因为那种不为人知的迷惘,害怕被人了解是不想暴露自己千方百计隐藏的弱点。
相对平静的又过了几天,李朝来跟我说我们都猜对了,那天打来电话的确实就是小凉的母亲。原本小凉每个星期都有打电话回去,就是为了防止她母亲打电话到给李朝这个手机上来,不过那天她母亲突然找她有事儿,就打了电话。结果就是,穿帮了。
“那怎么办?”我坐在学校操场的杠架上,望着半空中的月亮。
“她父母应该很宠她,没有责怪她什么的,只是说过两天要过来一躺。”
“呵……你要见岳母了……”我笑道。
“呵。”他轻微一笑,然后又一脸的沉重。
我们二人在那杠架上坐着,想了一晚上的办法,也终究无功而返,才发现原来世界上也有很多事情不是有钱就能解决的,我们这些三教九流和有钱人家的孩子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终究老师和家长会以孩子还小,不懂爱为由让他们分开,再写一篇认识或者检查之类的东西吧,然后孩子会抗拒直到服从……可是多年之后,我依然鄙视这些做法,大人们义正词严的因为孩子心中的情感而责备他们,而他们又有何资格说这些孩子不懂?女孩的家人总希望钓个金龟婿,男孩的家人也希望儿媳妇家境尽可能的好,这就是爱?情侣在一起总是能挑出对方身上无数的毛病而对自己的毛病全然不知,这叫懂爱?背着丈夫到外边去寻求刺激这叫新潮?每天晚上换一个拌儿,这叫开放?全是放屁。比起他们,这些孩子或许不懂得现实的残酷,但他们不会做情感的交易;或许他们不懂用花言巧语营造气氛,但他们句句真挚;他们或许显得过于天真,但他们彼此信任并忠诚……他们却因此受到责备,这就是所谓成熟的大人们教给他们的。但他们教的这一切仿佛就是这个世界的本质,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但我总觉得,如果活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连这最后一点幼稚的信仰权利也被剥夺,那这一堆活着的行尸走肉也与死掉也没多大的分别。而死了大概也并不能解脱,看着那满天飞舞的冥钱,我只能猜测,那下面大概也是个同样现实的世界吧。
翌日,我和李朝又从银行里取出了一笔钱,分了一点给陈昆做这个星期的饭钱。已经好久入不敷出了,眼看银行里的余额越来越少也没办法,只能默默等待坐吃山空的那一天到来。
“朝哥,我们这算不算没得混了?”路上,陈昆自嘲似的向李朝问着。
“没办法,现在在提倡严打,钱不好赚了。”
大概能理解他的想法。没钱了,我们倒是可以回家吃饭,但陈昆可不一样,他恐怕又得回到那饿一顿饱一顿的日子了。
然而我却突然联想到一件宝贝。我连忙从裤袋里摸了出来,那串从出道之前就一直跟随我们到现在的万能钥匙。我抓过陈昆的手,把万能钥匙一下拍到他手掌上。“拿着。”
陈昆接过钥匙瞧了瞧:“给我这么多钥匙干嘛?”
“别小看了,这可是宝贝,万能钥匙。以后实在没饭吃了倒可以靠他赚些小钱。”我笑道。看着这串钥匙似乎又回到以前几个毛头小子一起偷自行车的那些日子。
“呵呵,这可是我们最有纪念价值的东西了。”李朝也笑了起来。
晚上,陈昆离开了,又剩下我跟李朝二人,坐在操场的杠架上聊着过去的一些趣事。终究得出个结论,这世道就是老实人不得食。从出道到现在,被人出卖过,也出卖过别人;昧良心的事情遇到过,也做过;一路被算计着走过来,也算计着别人。让我们最自豪的是至今为止,爬到这个不算高也不算低的位置上确实没有依靠过任何一个人。
回味到这里,总还是有些沾沾自喜。原来一直以来,我也和谭夏、牧盈一样,也在努力,只是努力的在成为一个人渣……
最后,李朝的call机响了,是崔余打来的。
后来在清瓷口与百沙街的交界,那做石桥上,和崔余碰了头,他身旁站了一个人,李朝一眼就认出来,是前几个月前和唐卿一起偷崔余家的罗二,只是没想到他今天竟然能和崔余走得这么近。
罗二再怎么说也是和唐卿一辈人一起出道的,所以李朝也还工整的叫着:“罗哥。”然后招呼式的笑笑。
但罗二却没什么大的反应,只是讥讽似的笑笑,点点头就算招呼过了,给人留下一个特别清高的形象,而他也确实是一个喜欢面子又没脑子的人。
“朝哥,我今天是来送你个消息。”崔余说到。
“消息?”
“近段时间那郝诚恐怕得出点事儿。”
“郝诚能出什么事儿?他早就跑掉了。”
“走,我们找个地方坐着再说。”崔余警惕的四处望了望领着我们快步向百沙街走去。
在秦勇的迪吧里,我们找了个位置坐下。崔余才向我们道出来事情的来龙去脉。
上次唐卿带着罗二去偷了崔余家以后,一分钱也没有分给罗二,后来事情败露,还把罗二也供了出来。罗二对这事儿一直耿耿于怀,出来以后也一直没有再去找唐卿,靠着开锁的手艺混了几个月,终究遇到了崔余,跟着崔余在朝元门搞起了假钞的生意。
而虽然没有再跟着唐卿了,但还认识不少唐卿带的人,前不久无意中从那帮人口中得到消息,说是准备近段时间要对郝诚下手。
“郝诚在哪儿连我们都不知道,唐卿又怎么找得到他?”李朝纳闷的问着。
“近段时间严打,百沙街的人都快没饭吃了,郝诚自己一走了之,那些‘老辈子’也很容易就被收买吧。”我试着猜测。
“别忘了,唐卿以前也是跟着郝诚的,他应该对郝诚了如指掌。”崔余点着烟,吞云吐雾,跷着二郎腿慢慢道。这人有钱了连气魄都不同了,前几个月还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球服恳求我们帮忙的崔余,如今踩在别人的地头上一言一行活像自己是个船舵子似的。倒是那原本看来清高的罗二只是坐在崔余的身边却不怎么说话了。
“那他们要怎么对郝诚下手?”李朝继续问着。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郝诚只要在一天,唐卿在百沙街也别想坐得安稳。”
“弄死?不会吧?”
“谁知道。现在郝诚为了躲严打,躲得严严实实,现在要是弄死他那也是神不知鬼不觉。”
“那你们知不知道郝诚现在在哪里?”
“暂时还不知道,不过罗二和那些人有接触,知道了我会通知你,你自己也想想办法。”
“那好,就这样吧。”
“朝哥,我还有件事儿得让你帮个忙。”
说到这里,我才稍微放下心来。根据他的性格来看,虽然有一定的报复心,但也不会这么强烈,否则出卖过他的我早就成了他的报复目标。更何况唐卿已经被他整治过一回,也算报复过了,如今又平白无故的来拆唐卿的底细,反而让我不放心,不知道他这么做到底是处于什么目的。他也是个有脑子的人,他如果不把目的说出来,我还担心他是不是又在策划什么,而现在来看,他这么做是因为有求于李朝。
“什么事儿?”
“我始终也是百沙街的人,那朝元门始终不能一直呆下去,要是有机会,我想回来发展,你看怎么样?”说是想回来,不过我猜测他是想两边的生意一起做。这百沙街的假钞生意似乎还无人染指,看来他是盯上这个了。而且他和唐卿毕竟是有过过节的,要想回来,他更不能让唐卿在这里作了主,所以更要帮我们。他顿了顿,又继续道:“你放心,我还是做我的老本行,卖点纸钱,抢不了你们的生意,而且大家也有个照应。”
“这个我说了可不算,得问郝诚。”
“那郝诚就不用问了,我只问你。要是你在百沙街作得了主了,让不让我回来。”
李朝稍微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是在领悟他这句话是个什么意思。然后看了看崔余的眼神,他的眼珠并没有像以前一样打转,而是很认真的盯着他。随后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兑了红茶的芝华士,叹了口气,语重心长的说道:“你放心,再怎么说大家也算是一起出道的兄弟,有有好处怎么会便宜外人。”
“好,朝哥,有你这句话就行了。”说完,崔余站了起来。“以后有什么消息我会通知你,今天我就先回去了。”
“好,以后再联系,有事儿call我。”
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对于年轻人来讲算是个特殊的日子,大街小巷非常热闹,组成人流的大多都是十几二十岁左右年纪的年轻人,李朝和江凉也应该混在其中吧。但今天对于我来讲也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一天,因为我并不想笨拙的去模仿外国人。一边拜着如来佛祖一边庆祝耶苏诞辰,连槲寄生都没听过就在狂欢,外国人看见了估计会笑掉大牙吧。
一月一日,元旦节,我再次见到了秦贺和齐哮。半年之后,我们这一家子算是再次聚到了一起。我们是不爱学习的一家子,这点毋庸质疑。齐哮还是老样子,一点没变,仍然是我们四个中最矮的,靠着父母砸钱,就读于一所普通高中,成绩依然很烂,但比起过去,稍微有些上进心。秦贺则进了一所美术学校学画,他留了长发,挑染了黄色,配上无精打采的眼神和叼在嘴里的烟,真有一种艺术家的颓废气质。算上仍然呆在母校的我和去了朝元门的李朝,我们大家算是天隔一方,如今还能相聚,真是令人兴奋。
而除了秦贺和齐哮,我还见到另外两个陌生的面孔,她们分别是秦贺和齐哮带来的。在我们四个人中间我年纪最小,所以我对她们该称呼一声“大嫂”了,她们听见我这样叫她们也咯咯的笑起来。
那天也是个辞旧迎新的日子,我们一起去了最繁华的市中心钟楼听钟声,见证新年的到来。一路上,我就像个大号灯泡夹在他们六个人中间。他们一路上都开我玩笑,问我什么时候去给他们找个弟妹,而我只是默默的笑着。
当我们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这里早已人山人海,水泄不通。年轻人的活力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大家互相喷着彩带,用充气的玩具互相拍打,戏闹。我们七人手扦手的在人群里穿梭,江凉拽着一只气球走在最前面,如果大家走散了,就以这只气球为标志集合。
直到十一点五十分,这里才渐渐安静下来,大家微笑着注视钟楼的指针。秦贺、齐哮和李朝各自牵着他们的家眷,我就站在他们的旁边,双手报在胸口,一副很大爷的姿势望着秒针。离零点还有十秒的时候,全场人开始异口同声的倒数,钟声敲响的一刹那,他们彼此幸福的拥抱,在这冬季显得如此温暖,他们的笑容犹如鲜花,在这夜里显得如此的灿烂。
我站在一旁看着他们,也仍然只有微笑,微笑中或许带有一两分的寂寞,不过我却觉得更多的成分是慈祥,像一个年岁已高的老者在感慨年轻人那单纯的情感。
他们吵杂的笑声已经让我耳朵嗡嗡作响,然后笑声越来越小,嗡嗡声越来越大,一切就像是在播放一个无声的电影,电影里刻画着那些老旧的,令人怀念的,纯真的情谊。我不知道我这稀里糊涂的一生之中那花样的年华到底是在什么时候丢掉的,为什么我的心还没有年轻就已经衰老。
那夜之后,新的一年是到来了,但大家也都没有新的开始,又回到各自该回去的地方,继续天隔一方的生活,继续在一件又一件的琐事中消耗生命。
一月三日是我的生日,但对于几乎没过过生日的我来讲,这一天并没有多大的特殊意义,而记得这一天的人除了我的父母和李朝、秦贺、齐哮以外,就是那位圣贤同学了。他是个很细心的人,这种人应该很受女生的青睐。那天他送了我一个全是韩文的相册,而相册的第一页上写上“happybirthday”的字样,十六年来,这还是第一次在过生日的时候收到礼物,我稍感欣慰的收下。人或许就容易被一些小小的东西感动吧,但每当我感觉到一点感动的时候,我却又非常的想笑,笑自己跟那些人一样的感性得近乎愚蠢,然后就再也感动不下去了。而中午,李朝也打了电话来,用一种似乎很随意的口气对我说着生日快乐,仿佛只是临时想起,顺便祝福祝福,但我却知道,他一直都记着这一天,也是特地为了我的生日而打来电话。比起华丽得感天动地的语言或临阵预备的精美礼物,这样简单而随意的句子才符合他那带点大男人主义的性格。我清楚的知道那些礼尚往来的东西终究不过是为了笼络人心而存在着。对于我来讲,李朝这看似随随便便的一句生日快乐中所包含的真诚是那形式意义大于心意的相册所不能比拟的,这大概就是做兄弟的默契吧。
几天后的一个夜里,李朝告诉我,江凉的母亲前几天给江凉打了电话,她确实已经知道江凉和李朝的事儿了,决定两个星期后过来一趟。
“呵呵,棒打鸳鸯。”我笑道。
“我问了江凉的意思,她说无论如何也要跟我在一起,我第一次看见她这么坚定。”
“心理学上叫‘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我微微的叹着气笑道。
“不管什么效应,我这次想争取一次。我从小到大没努力做过什么,这次我想试试。”他很认真的跟我说着,眼神里,我看到李朝那招牌似的倔强,不知道这算是有责任感呢,还是没责任感……
“你想怎么做?”沉默了一阵子,我继续问着。
“我想去尽力说服她母亲。”
“很难。”
“先试试,实在不行,江凉说了,想跟我走。”
“啊……传说中的私奔吧……”我诧异的望着他。“到时候你们就靠搞黑钱来生活?怕是不太现实吧。”
“先攒些钱,有钱了自己去做点生意。”
“不读书了?”
“不读了。”
“哎。”现在想想,那时候总有许多疯狂的想法。以前郝诚缠着牧盈的时候还计划做炸弹去灭了郝诚,不过也只是想想而已;而如今李朝又想带着江凉靠黑钱过活,虽然说不出到底哪儿有问题,可就感觉不是那么可行。
沉默了一阵,他突然小声的说着:“就这样,决定了。”然后自顾自的向前走去。我紧随着跟在他后面。
一学期很快就过去了,再次临近期末考试,老师也都开始了复习课。这半年来没怎么好好听课,也为此被老师叫去办公室很多次,但仍然没见起色,他们也就没再搭理我。偶尔想想,最后受罪的还是我自己,硕大个老袋空无一物,让我不禁联想到儿歌《小二郎》里的段子:“没有学问啊,无脸见爹娘。”可我现在每天也都照常回家,照常面对他们,简直就是一厚脸皮。
于是,我开始有了临阵磨枪的想法,下决心要好好的听每一堂复习课。首先,第一个需要挑战的难关是打磕睡问题。说到打磕睡,在班上我也算数一数二了,曾被身后的班长取了个绰号叫“觉皇”,意为:睡觉的皇帝。后来买了瓶眼药水,打瞌睡的时候滴几滴,问题解决了!然后第二个难关:瞌睡是不打了,但只要一个不小心,注意力就会非常自觉的飘到外面的花花世界东游西荡,任凭我冥思苦想到焦头烂额也毫无应对之策。
最要命的是在这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崔余那边来了消息,说唐卿要动手了,大约就是一两天之后,而且还向函雨路的胡庭桑借了人,为此胡庭桑和函雨路的老辈子也闹了些不愉快。
“可是胡庭桑不是一直跟着郝诚这边吗?”李朝听了崔余的消息,有些疑惑。
“郝诚不行了,胡庭桑也知道见风驶舵吧。”我思索着答到。
“函雨路的老辈子只是给胡庭桑三位哥哥的面子才让胡庭桑在那里立足,但曾经丈着哥哥耀武扬威的胡庭桑那里甘心一直靠着那些老辈子施舍的面子过日子,他也想自己搞点名堂。所以这次,唐卿一定答应给他什么好处了,他开始翻脸不认人了。”崔余补充着。
“光凭胡庭桑能凑得到几个人,要跟郝诚作对恐怕还是不行吧。”李朝半信半疑。
“是不行,但现在郝诚不在自己的地头,他出事儿,谁也帮不了他。”崔余淡淡道。
仍然是在秦勇的迪吧里,我们围坐在一起,喧闹的人群中,我们引不起任何人丝毫的注意。
“那,如果唐卿找到了郝诚,郝诚就死定了?”
“差不多。”
李朝稍稍思索了一阵子,然后慢慢的望向我,问道:“你认为,我们该怎么做?”
“郝诚完了,这百沙街散了,唐卿必然会来收拾,到时候我们要么帮他做事,继续在百沙街呆着,不过比起现在,日子肯定不好过;要么我们继续反对他,那么他是不会给我们好下场的。但是如果我们帮郝诚逃过这一劫,那么今后面对唐卿,我们会有利许多。”
“我也这么觉得。”李朝小声道,然后转头向崔余说着:“你尽快找到郝诚。”
“嗯。”看一个人的心术得观察他的眼睛,在崔余跟李朝谈话的时候我一直盯着他的双眼,当他说出“嗯”的时候,双眼在眼筐里若有所思的转了转,看似又在策划什么了,同时又有微弱的显出放心的神情。
我在心里猜测着,他是不是因为我们选择帮助郝诚而放心,因为根据他和唐卿之间的梁子,如果唐卿得势,他不仅回不了百沙街,在朝元门恐怕也得提心吊胆。
罗二和上次一样,从一开始到最后也没怎么说过话。
待崔余走后,我们叫来了秦勇,把事情都告诉了他,希望他能告诉我们郝诚的下落。但他却只是冷冷的看着我们,然后说了句:“哦,我知道了。”然后自己走掉。
“看来他是不信任我们的吧。”我对李朝说着。
“大概是吧。不过现在算是非常时期,也难怪了。”
而再次和崔余取得联系的时候是江凉的母亲过来的前两天的中午,李朝的call机响个不停,回电话后,崔余在电话的另一头焦急的吼着:“郝诚在罗蕲,唐卿那边今天晚上动手!听说是在函雨路找的人,大概六、七个的样子。”
“可靠吗?”听见唐卿今晚动手的消息,李朝的神经也绷了起来。
“罗二打听的,绝对可靠。”
“好,剩下的交给我们了。”
事不益迟,放下电话后,我们立刻call了陈昆,让他先通知秦勇,然后立刻去找李连杰,带点人到罗蕲去汇合,而李朝则先行一步。和以往一样,他仍然不要我介入整件事情。可这一次我坚决不同意。首先,如果我不跟去,不控制住事情的发展,我总会不放心李朝那一遇到大事儿就奋不顾身的脾气;再则,难道兄弟就只能共富贵不能共患难?这让我一直很不是滋味。
然后我又想起江凉在生日那天愣在宾馆门口等待李朝的神情;我又想起元旦节那天晚上他们温暖的拥抱;我又想起前几天李朝决定为江凉而争取时候的眼神。曾经放荡不羁的他似乎已经找到了目标,他的命比起一无所有的我来,应该更加的宝贵吧。我就这么自大的想着,当然也想过结果可能把自己也贴进去。
终于,好不容易有一次主见的我说服了没什么耐心的他,我们决定一起出发。
下午,我们换了身衣服,登上了去罗蕲的大巴。我们只知道那里是个面积还不到两个足球场的小镇,四周被农田和树林包围着,可谓十分偏僻,恐怕在这里要是出个人命什么的,还真引不起什么风浪。
两个多小时后大巴到达了终点站,也就是我们的目的地。下车以后,映入眼帘的是那些老旧的单层或双层木制楼房,它们立在道路的两旁,有的是饭馆,有的是裁缝店,有的是茶馆,地面也是坑坑洼洼的碳渣路,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走在电视剧里那清朝末年的街巷,只差绑着辫子、穿着草鞋的行人。
而要去哪里找唐卿呢?这里的面积就这么大点,唐卿应该就在其中一幢建筑里面吧,但我们也不可能一间一间的去搜,所以也只能在大街上闲逛了,企图发现点什么,同时也等待李连杰带人过来汇合。
然而,还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我们就已经把小镇转了个遍,无聊中,只得选了个看上去像茶馆的店,交了两块钱,找了张桌子,坐下,椅子不堪重负似的发出吱噶吱噶的声响。然后立刻有人在我们面前放上两个大碗,用壶嘴老长的茶壶给我们倒上茶水。
店里空着不少桌子,但并不表示生意不好,因为大多数的人都集中到了那个不足四平米的戏台前的几排长凳上,有的津津有味的摇头晃脑,有的剥着花生或瓜子,台上那几个戏子模样的人拉着二胡敲着锣,还有几样不认识的乐器,也是有声有色,甚是陶醉。
那些吱吱嘎嘎的国粹我是听不懂,但李朝却独有一翻见解,听着听着,开始自豪的跟我谈起他父亲曾在“二胡界”的光辉岁月。
好一个悠闲的下午,当我们踏出那家茶馆,夕阳渐渐靠向远处的山头,晚霞从街道两旁的屋顶破瓦缝隙中洒下来。凹凸不平但却被行人踩实磨光的碳渣路上,偶尔有驼着背,背着手,穿着粗布衣衫散步的老头子从中走过,脸上深深的皱纹被洒下的晚霞照得更加清晰。四周开始响起了蛐蛐的鸣叫声,似乎在宣布夜幕即将来临。
而让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刚出了那家茶馆没几步,就有人从后面排了排李朝的肩。李朝回过头去一看,是摆子。
在摆子的带领下,我们进了另一家店,店门前的腐朽门板看上去是经历过不少日子了,上面用粉笔大大的写着“尧氏豆花”几个字,因为屋檐的关系,店内显得稍有些阴暗,熙熙攘攘的坐着几桌人,桌上各有各的菜色,而唯一共同点是那一碗碗白花花的豆花儿。
我们踏着木制梯上到店铺的二楼,梯子发出咚咚的声响。推开木门的瞬间,立刻觉得明亮了不少,因为窗户外面就是已经贴近山头的夕阳,室内的一切被它映得黄橙橙的。整个二楼仅有的一张窗边的桌子旁坐着两个人,一眼遍能认出是那郝诚和张革,他们和摆子一样,身着最普通的休闲裤和夹克,毫无昔日的风采。
“哟,朝哥来看我们来了?”张革嬉皮笑脸的斜视着李朝。而郝诚却是很沉默的喝着茶水。
“来,坐着。”摆子向郝诚旁边的凳子指了指。压抑语气中像是隐藏着恼怒。
我苦笑着看看李朝,李朝似乎感受到我的眼神,回头看看我,然后送我一个无奈的白眼。我们彼此心领神会,郝诚一行人大概误会我们的意思了。
“秦勇已经把你们的消息告诉过我了,你们还来这里做什么?”郝诚一边说着,一边用一种很看似平和却隐藏着无限敌意的眼神盯着李朝,就连我顿时感到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我们不放心,过来看看。”面对这种压迫的眼神,李朝也开始回避,故作镇定的回答道。
“你们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郝诚继续问着。摆子坐在郝诚的旁边,不停的用巴掌给自己的脖子扇风。张革则保持着一脸微笑的望着窗外。“调查过?”
他似乎正是在为我们偷偷的调查他的行踪感到恼怒。“我们通过罗二到唐卿那边去打听出来的。”李朝依然镇定的答着。
“你到底带了多少人来?”郝诚继续追问,眼神也越来越冰冷。
我和李朝心中不免一振。原本以为稍加解释可以跟郝诚说清楚,没想到现在郝诚却越发的肯定李朝是来帮唐卿害他的了。那还真是冤枉。不过一瞬间之后,我又想到了李连杰。倘若按照郝诚的那语气联想下去,确实好象是在要我们说出带了多少人来害他,不过换个心平气和的角度想想,他同样也是在询问我们带了多少人来帮他度过难关。这是在用语气来考验我们的来意。
趁郝诚低下头去喝茶的时候,我向看起来已经开始有些慌忙的李朝稍稍摇摇头,用口型对他说着:“李连杰。”
而李朝似乎也懂起了我的意思,才慢慢的答道:“我让李连杰去叫人了,这么短的时间里大概也只能凑到七、八个人,应该快到了。”
听到这个回答,低头喝茶的郝诚不免抬头起来看了看李朝,然后又继续喝他的茶水。然而还没等他把茶杯放下,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喂。”郝诚接了电话。
“诚哥,事情确定了,李朝没说错,老蒋卖了我们。”电话另一头是秦勇的声音,这也是我们第一次听见他用这么激动的语气说话。
郝诚一拳狠狠的砸在那看来已经饱经沧桑的木桌上,茶杯也稍微跳了起来,不过落回桌面后依然还保持着原来的样子,没有掉落,也没有洒出里面的茶水。“他们有多少人。”
“不知道,老蒋跑掉了。诚哥,我马上带人过来。”
“好,到了立刻给我电话。”
说完,电话挂断了。大概到现在为止,郝诚才完全的信任我和李朝吧。
“李朝,平时我也待你不薄吧。嗯?”现在危机逼近了,郝诚开始急了,跟李朝说话的口吻也亲切了不少,我心里暗暗嘲笑着他的嘴脸。
“诚哥,你放心,罗二那边打听了,他们来的人只有六、七个,李连杰来了之后,我们绝对不用怕他们。”
“嗯。就怕他们不止六、七个这么简单。”
夕阳在我们不经意的谈话中,就只剩下半个脸了,眼看夜幕的降临,我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唐卿真的这么容易就被我们算计到了?
仔细的回想一下,这百沙街上算起来喊得起话的有几个?那些名存实亡的老辈子?说起来是和郝诚一起出道,但也只不过是郝诚养的几撮人而已,例如上次李朝宣告要做百沙街的贼货生意,郝诚说了支持,他们也不敢有什么意见;然后是秦勇,因为跟着郝诚的原因,百沙街上上下下确实都要给他几分面子,但这人冷冷冰冰,也不是个抛头露面的料;再看那恭仲华,他只要说一句话,确实能叫来不少人,不过前提条件却是要帮郝诚做事,也是建立在郝诚的号召力上;最后是那李连杰,也能叫来些人,但要是没有李朝这条贼货线路,他的那点凝聚力肯定是大打折扣,剩下那一点气力也就不成气候了。
所以算来算去,也只有郝诚、张革算得上百沙街的主子,一呼百应。而至于李朝,大概就可以排在郝诚和张革后面了,只用两个月就从一个没钱没路子的小混混爬上来也确实需要些小聪明。在唐卿的角度想想,要是今天能顺利的做掉了郝诚和张革,那么李朝就是他剩下的敌人,虽然这敌人不怎么可怕,但也麻烦,何不趁现在,要么把他和郝诚、张革一起顺便做掉,要么笼络过来跟着自己。到时候,百沙街那肯定是一盘散沙,也就达到了目的。
而至于是一起做掉还是笼络过来就要看我们自己怎么选择了。照大局来看,我们应该选择受他笼络吧,那好歹保个平安。不过遗憾的是,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已经不经意间选择了与唐卿为敌。要么我们被做掉,要么我们做掉他……
这时候,我才恍然大悟,不禁开始后悔,也开始恨自己的迟钝……
渐渐的,越想越觉得后怕,找了个机会,悄悄的把刚才的猜想给李朝细说了一翻,李朝差异的望着我:“不会这么阴险吧!”
“那可说不定。”我严肃的说着,随后看了看郝诚,见他并没有注意到这边,才继续道:“我们现在找个机会先跑吧。”
“现在跑怎么行!要是事情不像你说的那样,郝诚没有被唐卿干掉,那我们哪还敢在百沙街露脸?”
李朝也说得不错,我的想法让我有些惊慌,打乱了我的思维。
看着郝诚还依然安稳的坐在那里,看者渐渐落下的夕阳和暗下来的店铺,总会有种危机四伏的感觉。
当夕阳被山遮挡住它的最后一点轮廓时,李朝的call机响了起来,这里也没共用电话,李朝只好用江凉的手机回电话,当拿出手机的瞬间,他似乎愣了愣,又望向我,最后才拨下号码。
“朝哥,我带了七个人已经到了,但是在车站被十几号人截住,后来干了一架,我们跑了出来,现在在镇子外边高速公路边的一个电话亭里。”
“十几号人?”李朝突然惊慌的瞪大了眼睛,吼到。这一吼,也引起了郝诚的注意。
“对,好像是清瓷口的人!”
“啊?”李朝看了看窗外,远远眺望,依稀能看见一条高速公路,但并没有看见什么电话亭,也不知道上了那条高速公路还要走多久才走得到那个电话亭。“你们在原地等我们。我们尽快过来跟你们汇合。”
电话挂断之后,李朝的call机又立刻响了起来,这次是崔余。
回了电话以后,那边是崔余更加惊慌的声音:“朝哥,罗二那白痴是被骗了,我从仁哥哪儿得到消息,唐卿除了在函雨路找了胡庭桑以外,朝元门和清瓷口都收买了人,现在向罗蕲去了大概三、四十人!”
“这么多!”
“大概势必要把郝诚搞定才肯收工了!你们别管他们了,自己跑。还有,要是被抓到了,你可别说我跟你说了什么,去帮郝诚可是你自己选的。”
“你他妈的给我滚!”李朝气得差点把江凉的手机砸掉,我连忙抓住了他的手。他又向郝诚说道:“诚哥……”
话还没说完,郝诚打断道:“我听到了,我们走!”
此时,已经西下的夕阳收回了它最后的一丝晚霞,天空顿时变成一片墨蓝色,那个悠闲的小镇上点起的点点昏暗灯光被包围在无尽黑暗之中。我们五人冲出了那家“尧氏豆花”铺。
路上,张革从衣服里抽出几把用纸包好的厨具,说是在“尧氏豆花”的厨房借的,开始分发,“诚哥,这刀是宰筒子骨的,硬得很,你用。”随后,他又对摆子道:“你的,擀面杖,很适合你的体形。”随后把一把擀面杖递给摆子。
摆子拿着擀面杖在空中挥了几下:“还不错。”
“李朝,你的,菜刀。”说着,把一柄菜刀递给李朝。最后是我了,然而他手中也只剩一把不到二十公分长的小厨刀了。“来,拿着。”把厨刀递给我的时候,似乎他自己也觉得这玩意没啥震撼力,又补了句:“李寻欢用过的飞刀。”
我接过那柄小厨刀,吞了口唾沫,开始担忧事情会不会发展到需要用到它的地步,我也开始担忧发展到那个地步的话,它能不能保护到我……
郝诚走在最前面,摆子和张革紧随其后,李朝和我走在最后面,我时刻注意着打量身后的路人。随着夜色越来越浓,街上的人也越来越少,要是有个风吹草动也不难分辨。穿梭着走过几条小巷,我们踏上了出镇的那条大路,路的尽头就是高速公路了,高速公路上的谋个地方就有我们的人,那是唯一的希望。
但是事情并不会这么顺利,远远的望过去,我们望见的除了那条象征着希望的高速公路以外,还看一群人影,因为光线并不充足,我们甚至不知道他们穿着什么衣服,而他们时不时的用打火机点着烟,根据火光亮起的次数,大概确定十来个人左右。我们五人立刻停止了脚步。照此情形,唐卿大概已经安排了人守住各个出镇的大路,那么我们要想正大光明的走出去显然是不可能了,要是稍做动静,四面八方冲出来的人一定能把我们围个水泄不通,到时候也就玩完。
越想越觉得胆战心惊,今夜之后我会成为一个什么样儿谁也说不准,这些不要命的家伙什么都干得出来。重伤?缺胳膊少腿?生活不能自理?植物人?又或者是死……我仿佛看见了我的尸体躺在血水里,仿佛看见了那些警察带着白手套在我身上剖来剖去……原来在生死攸关的重大关头,我首先想到的不是父母,不是兄弟,仍然是自己……
“诚哥,我们怎么走?”摆子向郝诚问道。
郝诚向四周望了望,两旁都是连成一气的平房屋,中间偶有间隙也用直墙连着。估计这些房屋后面应该是水田了。郝诚指着那些房屋说:“我们找短矮点的地方翻过去,从水田中间过。”
然后跟着郝诚,我们回头走了一小段后,窜进一条小巷,在小巷的尽头开始爬墙,郝诚用嘴咬住刀,脚一登手一撑,最先跃了过去,然后是摆子和张革。五人中我算最矮的,不过在李朝的帮助下,我也勉强上去了,然后看见墙外黑漆漆的一片,稍作犹豫后,一鼓作气的一跳,着地时的那下冲击力让我的半只脚陷入了松软的泥土中。
待李朝也爬过来后我们开始摸索着寻路,终究找到一条田坎,宽度大约还不够两只脚并排,所以我们得用近似猫步的步伐才能勉强通过。
前方不远处就是田坎的尽头,有一个几平方米的土堆,爬上土堆就是那条高速公路了。看见希望的我们兴奋的尽力加快脚步。伴随着目的地的渐渐临近,心理也开始绷紧,期望不要在这最后关头出什么娄子。
不过现实往往事与愿违,老天总喜欢在关键时刻跟你开个要命的玩笑。
离目的地已经剩下最后的几步,高速公路上的路灯也穿过土堆上的茂盛小树斑驳的照到我们身上。而同时,我们却发现高速公路上一群人正向这边漫不经心的走过来,大约有七、八人。
“被发现了吗?”摆子捏紧了手中的刀子,望着渐渐走来的人群,虚声问道。
这里郝诚最大,摆子当然是在问郝诚了,不过郝诚什么也没说。他们如果走过来我们肯定被发现,如果在迅速的退回去恐怕动静太大,而路窄,几乎不可能在人群过来之前退到安全的距离。
“把刀子拿出来,恐怕用得上了。”前面的李朝见这阵势有些不对了,微微转过头来小声的对我说着。“呆会儿如果我们冲上去了,你慢一步,如果有机会,自己跑掉。”
我看着他那挡在我身前的背影,如同一面宽大坚实的壁垒,一直以来尽全力的为我提供着庇护。这大概就是我跟他的不同吧,在这危机四伏的时刻,我首先想到的是自己;而他,别看平日里面对自己的那些事情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但倘若是为了朋友,就能凝聚出一股信念,敢于担下所有的风险或责任。
我一直厌恶这样的自己,喜欢他那样性情。即便这种性情会使自己承受更多的东西,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但就算到了九泉之下也能抬头挺胸对着老天说:今生俯仰无愧于天地。而就算我们这些伤天害理的混混对不起天地,那也至少对得起跟自己同舟共济的兄弟,到了九泉,在黑白无常的押解下,我们彼此还能心领神会的相视而笑,而不会感到凄凉与寂寞。
不能共患难算什么兄弟。我微微的叹了口气,为我的父母叹气,即便他们老是那么令我无奈,但生身养育之恩是不可磨灭的,如果今晚有什么不测,恐怕这辈子最对不住的就是他们了。然后拍了拍李朝的肩膀,也没说话,因为任何华丽得一塌糊涂却虚有其表的语句只会是对我们之间那种默契的侮辱。
我今天来罗蕲可不是为了跟在李朝屁股后面看热闹。
“下水里去。”郝诚的一句话把我从思维中拉了回来。
人群越来越近,郝诚狗急跳墙的窜入了田坎右边的水田里。现在可是冬天,就这样站着都嫌冷,更不用说跳到水里了。一时间,我非常佩服他的勇气,倘若他去参加抗美援朝,恐怕能成为第二个邱少云吧。
“你们下来啊!”下到水田里的郝诚半蹲着身子不断的对我们虚声叫着,他仿佛并没有因为冰冷的水而哆嗦,或许是因为此时此刻的危机已经让他热血沸腾;又或者是紧张的局势让他忘记了寒冷。
不过失败的是我们剩下的四人中没有一个人跟着他下去,光是凭借想象就能知道那水有多冷,所以都在原地踌躇着观察其他人的动向而不敢自己率先踏出一步。
“他妈的,都什么时候了!”郝诚这一句稍微放大了些声音。
他这句话说得也确实有道理,这千钧一发之际还在乎什么冷?然后摆子开始试探着向水里迈步,不过却为时已晚。
“有人?”只听那人群中有一个人说这么一句。然后那群人开始向我们这边张望,然后开始一路小跑的跑过来。
“妈的,完了。”郝诚很不甘心的抱怨了一句。
那群人跑到了我们前面的土堆上,八个人,个个看来都高高大大。“哈!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百沙街的诚哥啊!怎么在水里啊?”说话的人带着一副黑框的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他蹲下来对水里的郝诚笑道。
郝诚这才从水田里爬出来,一半身子都已经完全湿透,裤脚和鞋子也应该沾满淤泥吧,不过那时候我并没有闲心去细看,只觉得似乎有点寒战。
那带眼镜的也站起来,退了几步,对身后的一个人小声嘀咕了几句,然后那人就跑掉了。大概是去报信叫人了吧。
“诚哥,你知道不?有人拿三千块让我做了你。”那人越笑越嚣张,眼镜反射着白色的月光,一晃一晃的。“你就他妈值三千块。”那人开始裂开嘴哈哈大笑。
“那我给你三千五,你放了我?”郝诚已经走到了他的面前,笑嘻嘻的看着他。
“好啊,这主意不错。”那人也笑着望向郝诚。“但是,我如果做了你,把你身上的钱全拿走岂不是更划得来?”
没等那人反应过来,郝诚一把从他鼻梁上抓过眼镜砸在地上。“你他妈是哪个地头的小混混?要钱就来试试。”
顿时,除了跑去报信的和那眼镜以外,剩下的六个人几乎同时向郝诚伸出手去试图抓住他的衣领,而摆子、张革、李朝也同时冲上土堆去,同时抓出了从“尧氏豆花”里借来的刀,撕开了包在外面的报纸,白晃晃的刀刃犹如刚才那只的反射着月光的眼镜。
两群人立刻就打开了,我傻愣愣的还站在那田坎上看着摆子和张革不停的挥刀,那些被砍中的地方渗出血迹,李朝用刀柄砸中一个人的老袋,把他一把扔进了水田中。虽然我们人数上不如对方,但手中的刀让我们有着绝对的优势,并没有打太久,那群人开始捂着伤口顺着高速公路疯狂的逃命,同时不断的回望,摆子和张革像两只疯狗一样追着他们。
“张革,摆子,不要追,我们走!”郝诚大喊着。
不过不用他喊,摆子和张革也自然会停下来的,因为他们前方不远处开始逐渐的有人爬上公路。他们看来是以最快速度赶来的,所以直接踩着水田冲过来了,还喘着粗气,手里清一色的提着金属管。
最后一个人爬上来后,人群快占满半个高速公路,排头人张革一眼就认了出来:“哟!仁哥,这么巧?”
“哈哈!张革,你不是要跟我抢火yao生意吗?今儿个是不是把我们的爱很情仇来个了解?”说着,那仁哥从上衣口袋中拿出一部手机滩在手里:“你不是能叫很多人吗?要不要叫几个来替你收收尸体?或者,给你女人打个电话去问问她是不是安全?”
谁也能听出这话什么意思。张革那玩世不恭的一张脸顿时绷了起来。“你他妈的有种单挑!”
第四章-严打(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