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中药叫木鳖子,动物吃了会昏迷过去,不觉得难受,而且不久又能清醒过来。老森头买回来的刺猬就是吃了这种东西被人逮住的。
老森头从刺猬想到了木鳖子,把黄豆和木鳖子一起煮,煮出了一个阴谋。
老森头和阿木把这种药豆撒遍小岛,单等野鸭群的光临。这个小岛太“迷鸭”了。野鸭们在几百米高空就能感觉到螺蛳湖里蕴藏的丰美活食。
野鸭群降落,掉进一个圈套。
祖孙俩不敢惊扰野鸭,猪獾似的躲在草屋里,从门窗缝中亢奋不已地看野鸭们快活地争吃黄豆。黄豆泡得大大的,很配它们胃口。
半夜时分,所有的野鸭都被迷倒了,他们才幽灵一样地闪出了草屋。
第一群野鸭全军覆没。丰饶的南方把八十八只野鸭养得很肥硕。当野鸭们从迷蒙中醒来时,发觉自己已被囚在一口充满血腥味的黑网之中了。一切都晚了。小船将它们运到遥远的地方去出卖。野味比家养的鸡鸭要鲜美得多。老谋深算的老森头决不把野鸭拿到大湖附近的集镇出卖,怕泄露了小岛的秘密。
那么多钱啊!
老森头拉孙子一齐跪倒在皂荚树下,对魔树的恩典感激涕零。
野鸭一批接一批降临小岛。
没有鸭不吃美味黄豆的,所以没有一只不被迷倒的。不过老森头不再像对待第一批野鸭那样一网捕尽它们。而是挑选肥壮的塞进网里,连夜运走,数字大约占总数的一半。第二天,当留下的野鸭醒来,发觉许多伙伴神秘地失踪了,它们感到迷惑不解,但决不会怀疑小岛,因为刚过去的小岛之夜是多么美丽、宁静呀!老森头留下它们并非因为怜悯,而是为了等待秋天再拜托它们领着群落从北方飞到这里。老森头真有心计,他要的是代代相传、取之不竭的财源。
春夏秋冬。
又一个春夏秋冬。
两年过去了。野鸭南来北往又北来南去,按时给小岛送来财富。祖孙俩无须再种瓜种菜,打鱼摸虾,出力出汗,奔忙辛劳了,剩下来的只一件事——那就是每日里向魔树焚香祷告。
既然瓜地荒芜了,枸橘李棘就重新夺回领地。蔓延得更快的是忘忧草,鸭粪是它们最好的养料。忘忧草很快夺回了领地,占领了小岛的大部分。若不是阿木每天去躺躺,螺蛳湖边的沙床也会被忘忧草湮没了。
一个绿色的小岛,一个忘忧的小岛。
老森头把皂荚树敬若神明,可阿木对老树全没一点敬畏之心。他偷偷地还往那个咕咕响的树洞里撒尿。现在不是为了好玩,而是为了故意亵渎。老树对阿木的轻慢一点也没有办法。野鸭还是一批又一批地来到小岛。爷爷对树的敬畏使阿木感到滑稽可笑,却从来不笑。无所不能的爷爷在孙子的心目中已变成了一个傻老头子。
阿木想不出这个世界上还有值得他尊敬的东西了。他像一株蔫蔫的小树,有很多时间在他的沙床上坐着,倚着,躺着,久久地看着螺蛳湖。螺蛳湖通大湖的豁口堵死了,成了一片死水。不时有灰白的气泡从湖底的淤泥浮到水面上来,一转眼又消逝得无影无踪。
阿木有时觉得自己在等待气泡的出现和消失,有时又觉得并不是。他什么也不为地坐着、倚着、躺着。就这样,没别的好说。
说起来,人们把小岛称为“棺材岛”也并非纯粹是诅咒,这个长方形岛上的湖里确是漂浮过一口棺材。
那是上千年以前的事了。有一个江南巨富看中了这个小岛,别出心裁地花费巨资,在这个湖中之湖为自己建造了一座不沉的坟墓。他把湖中之湖开挖成长方形,从江西买回成千个木排投进这个小湖,然后在成千木排组合成的巨大木排之上堆放泥土,种上忘忧草。按照富人的遗嘱,他死后被悄悄地埋在这块漂浮而又漂不出的坟地里。这真是一块无忧无虑的风水宝地啊!遗憾的是富人并没能无忧几年。他的没出息的子孙不久就败光了他终生积聚的家产,最后就把他家最后的财产——富人墓下的木排挖出来卖了。
这就是螺蛳湖的来历,忘忧草的来历。死人尚且不能无忧,更何况活人?
可阿木不就是一个无忧的人吗?
老森头羡慕孙子,常常说:“阿木,你真好福气。我像你这么大时,像牛一样地干活啊!”
阿木有时觉得有福气,有时觉得日子难挨,常常说:“哎呀,真没劲啊!”
老森头说:“什么没劲?吃不愁,穿不愁,这么大福分,还想什么呢?”
是啊,还想什么呢?再没有什么好想的了。
老森头成日价在微醉之中回忆他的往事,含糊地哼着那些山歌。他依然瘦得要命。照例他是没有理由这么瘦的,他的下眼睑像两个灰色的布袋子,一天天往下坠。
阿木有时怀念两年前的生活:没斧子的开荒,捉鬼的虚惊,和忘忧草的搏斗……
“爷爷,我们还种西瓜吧。”他觉得以前的乐趣都是种瓜带来的。
老森头吧嗒吧嗒地抽烟,说:“一个西瓜要用几捧汗水去换的哩。多捡几只鸭就抵得上一熟西瓜的收入呢。傻瓜才会再去吃那份苦。要吃西瓜就去买,挑顶大顶甜的载一船回来。”不过,老森头也知道孙子的意思,不是为了吃西瓜,而是为了种西瓜的那一份乐趣。
那就再种西瓜吧,可种了两次都没有种成。他们再不是忘忧草的对手了。
还是在沙床上睡觉、看天、看水得好。
在这个人世间,有人快跑着,有人慢走着,有人站着,有人躺着。他们就是躺着的人。
阿木本来喜欢面向螺蛳湖睡在沙床上,这些日子却老是背对着螺蛳湖。这么倒过来躺着,就能看见那棵老树。
前几天常有两只喜鹊来树梢上徘徊,此一声彼一声地“喳喳”地叫,好像在讨论什么重大的事。
两只鸟只在胸脯和翅尖上有灿然的白色,除此再没有花哨的羽毛,只有黑毛,黑得油亮。
它们原来是来选择筑巢的处所的。它们讨论定了,要在老树上筑巢。从早到晚,两只喜鹊忙得不可开交,分头飞去,衔回来一根根的树枝,在老树最高的那个枝丫上构筑起它们的家园来。
鹊巢一天天大起来,喜鹊逐渐沉默起来,偶尔“喳喳”几声,似是简单的对话。它们太忙了。
阿木清清楚楚看见喜鹊的喙根上有了殷红的血迹。喜鹊太爱清洁,筑巢时绝对不用枯枝败叶,非要去树梢上扭折,到后来,每折一根树枝就得流一些血。真是千辛万苦啊!它们越来越沉默,是疲劳和喙痛的缘故。
阿木躺在沙床上,一天天看着鹊巢成形,最后成了一个圆球状的完整的巢,看上去凝重、坚固得就像一座古堡。之后,喜鹊的叫声一天天稠起来,嘹亮起来,“喳喳”的鸣叫声显得热烈而欢快。更有它们翩翩的身姿,让人看了就会受到一种快活情绪的感染。
这种乐观的情绪一点也感染不了阿木。他是用冰冷、阴鸷的目光注视着喜鹊的。喜鹊越快活,阿木就越憎恨它们。说来就因为喜鹊有一条富有弹性的、活灵灵的长尾巴。
阿木最喜欢的事是拧断野鸭的脖子。绞手巾似的一拧,然后猛地把鸭脖子别成一个“8”字,把鸭头别到鸭的翅膀底下。阿木就在虐杀中获得一种变态的快乐感。
这一切全是因为尾巴,几代人的怨愤也似乎全都凝聚在这尾巴上,遗传下来,并渐渐酿成一场新的悲剧。
老森头爱妻子,爱女儿,爱孙子,爱得那样热烈,但他又破坏了女儿对船队那个叫大象的小伙子的真诚的爱,如今阿木又丧失了爱人,爱世界的一颗心。爱——不能爱——不会爱,这就是他们三代人的不同。
“不会爱”,只会憎恨,这是多么可怕!阿木现在就是这样可怕的人。从爷爷讲的那些可怕的故事里,他认定是这个世界强迫他长了一条尾巴,然后又反过来歧视他,讥讽他。
他的外祖母和妈妈就是被这个世界陈腐的、愚昧的偏见逼死的。他多么仇恨啊!他总想报复。
阿木躺在沙床上盘算着一个又一个恶毒的主意。
那对快乐的喜鹊产卵了。阿木等待的就是这个。他终于等到了这样一个机会:老森头不在家,孵卵的母喜鹊也偶尔外出了。
阿木要爬上老树,从鹊巢里掏出鸟蛋来煮熟了,然后再放回鹊巢去,让喜鹊永远孵不出小雏。这真是一个恶毒的念头。
他蹭掉鞋子向树上爬去,他已经难得这么动作敏捷、神情亢奋了。
当他把手伸进那个用茅草和羽毛组成的温暖的“小床”时,他的全身弥漫了一种使他眩晕的愉悦。
也许是魔树被这样的恶行激怒了,阿木觉得一阵头昏,一失脚从树上摔了下来。幸亏在坠落的过程中被树枝缓冲了几下,他摔得并不严重。直到他爬起身来,想拍掉裤子上的泥灰时,才觉得屁股上一阵阵撕裂皮肉般的疼痛,一摸一手红。咬住嘴唇,轻轻褪下红裤衩,回身去看屁股蛋时,他惊恐地大叫了一声:“哎呀!”
他的尾巴挫断了!
他先是不知道应该笑还是应该哭,结果还是哭了,因为实在痛得厉害,而且伤口在汩汩地向外冒鲜血,把整个屁股蛋都染红了,还分几道从两条大腿往下流淌。
这时,老森头赶到了。这个血淋淋的屁股几乎把老头惊得昏过去了。命根子啊!命根子啊!
老森头把孙子背负到屋里,然后飞也似的去寻找蛤蟆草叶。
严格地说,阿木的尾巴并没有全断,还牵连着一圈的皮肤。
老森头给阿木敷了止血的蛤蟆草叶,小心翼翼地把尾巴放到原位,细心地用布条固定好,然后点了一把香,奔到老树脚下,诚惶诚恐地跪下,再匍匐下去,两只手把香擎过头顶。
魔树一声不吭。喜鹊在“喳喳”地对话。
经过一个月的溃烂,阿木到底失去了他的尾巴,只在那个部位留下了一个疤作为纪念。
对此,老森头惶恐万状,弄不清是祸是福,后来看到孙子依然健康,依然能把热尿射到五尺之外,才转忧为喜,并且又将天大的欢喜转为对魔树的感激之情。
他笑啊,哭啊,后悔当初没带着妻子女儿早早来到小岛,投拜到魔树脚下。
阿木不再恹恹如老人了,吵着要去七里镇玩。
老森头答应了,不过要阿木保守一个秘密。
阿木说:“我没尾巴了,还有什么秘密呢?”
老森头说:“傻小子,这个小岛不是秘密吗?”这是个聚宝盆啊!有了这个聚宝盆,你我一生一世,我们的后代子孙就都不用流汗吃苦,啥也不用愁了。”
阿木答应了。他知道这个聚宝盆的重要。
看来人总得有个秘密要保守。
L教训
萱草,四季常青,人吃了它的嫩苗会陶然浅醉,所以又叫忘忧草。据说鹿有伤病时就会去找九种草来当药吃,忘忧草就是其中之一。所以忘忧草也叫鹿葱。
初夏,忘忧草开出美丽的花朵,含苞的蓓蕾状如黄鹄之喙,采下来晒干就是美味的黄花菜。秋天,它的根茎膨大如山药,甘甜如麦冬,比栗子的味道还要美妙,就别提西瓜、香瓜了。
这个小岛长满了忘忧草,真是刺猬的天堂了。
如今的刺猬一无受饥挨饿的忧虑,二无受到侵害的危险。老人和小孩如果追逐它,它也不必害怕,他们不过是闲来和它玩玩罢了。它不怕他们,有时反而会故意找上门去,吃些鱼汤肉末之类调调口味。
是夜,月光如水,刺猬又进行它的“饭后散步”。
它讨厌芦苇滩涂,倒喜欢在“湖中湖”边走走。有时还下水洗个澡。它不怕水,身上几千枚中空的芒刺就是它的救生衣。不必划水,尽管随波逐浪,舒服悠闲得宛如驾着一朵云。在浅水里,有时还能找到些小蚌来吃。这小湖里的蚌不多,多的是螺蛳。刺猬不大理睬螺蛳,壳太坚硬,麻烦。
今天它不想洗澡,就沿着水边而行,想找个蚌调调口味。这一带的湖岸平坦、舒缓,润润的,软软的,在它的身后留下一行蹀躞的爪痕。走着,走着,它的小鼻子在空气里捉住了一种腥味。它的嗅觉很不错,它甚至能分辨腥味的新鲜程度。
有嗅觉的引导,它很快就看到了它的猎物——那是一条鱼。因为丰满,因为新鲜,那鱼在月光下呈一种柔和的蓝色,看来这鱼死去不久。鱼的下半身弯曲在滩涂,在缓缓起伏的水浪中时隐时现;上半身则浸在水里,好像被一棵水草卡住了。这鱼不小,如果不是扁尾巴就能把它看作一条蛇。蛇也是刺猬的猎物。
其实这条鱼没死,是一条活得很好的鲇鱼。鲇鱼常常这样设下圈套,等候老鼠之类的小动物来上钩。岸上的动物想吃水中的动物,水中的动物同样想吃岸上的动物。这很自然。
刺猬走近鲇鱼,咻咻着小鼻子,很考究地再一次估量着新鲜的程度。它一般不吃腐败的东西。
鲇鱼就在这当儿突然把自己的身体当作一根鞭子,爆发似的狠狠地抽打在上当者的身上。鲇鱼是牢牢咬着水草的根部的,这个支点使它闪电般进攻的力量和准确性都得到了保证。
刺猬还没反应过来,就翻滚着掉进了湖里。猎手和猎物顷刻间做了对调。
在芒刺上受了点伤的鲇鱼更显凶猛,在水下狠狠地咬住了猎物,用劲往湖心拖。
刺猬从惊懵中醒悟过来,做了一次有力的反抗。
老奸巨猾的鲇鱼适时地松了口,避免受到伤害。它在水里迅速调整体态,做好第二次攻击的准备。
刺猬辨了辨方向,慌忙向湖岸泅去。
鲇鱼又咬住了对手,并拼力拖拉。这一次拖拉的方向和第一次不同——向下。这种若即若离的拖拉只要成功几次,对手就会被呛得晕头转向,奄奄待毙。
可惜,鲇鱼这一次的对手是刺猬。几千支中空的芒刺给了刺猬很大的浮力,使鲇鱼的拖拉显得无足轻重。
刺猬到底摆脱了鲇鱼,登上陆地,慌不择路地逃遁而去。从此它再也不敢靠近水面了。
